根据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实际,现将学院复试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一、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调剂名额
按照2023年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初试、复试情况,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方向总调剂计划如下。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80502 | 材料学 |
二、调剂基本原则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在一区的研究生复试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决定。
(二)调剂原则
我院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总体排名,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一级学科总体排名按照不低于1:1.2的差额比例进入复试。若报名库中人数不足调剂计划数,则在第一批次复试录取完成后,再次开库接收第二次调剂报名,组织第二批次复试,有关要求和流程与第一批次复试相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调剂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
2.复试设备:复试要求“双机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须能自由移动),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参照《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同时在网络视频设备上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复试规则:复试考生要严格按照《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温馨提示》(见附件2)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并做好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提交
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实人认证,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考生使用学信网帐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经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确认考生身份及准考信息,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核。审核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至指定平台并线上缴费(100元/考生):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扫描件(附件4,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扫描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扫描件;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扫描件(附件5)。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环节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复试顺序随机抽签形成。复试前一天和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工作组秘书保持联系。
1.候考
考生复试当天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否则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随机顺序,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场宣读
面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读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应急预案
为避免在面试过程中,出现断网等意外情况,请考生复试前预留应急电话,再次连线继续复试或启用备用复试工具,乃至另行安排其他时间重新复试。每次断网后都要重新抽题。
5.面试评分
复试每个面试环节结束后,由面试评委现场进行打分。
(四)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测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
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总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开放性简答题为主。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官就专业能力测试单独评分,总分10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对话和答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题由考生在面试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每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6分钟,总分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形式为在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考官随机加问加试科目相关问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每名考生加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考官单独就加试部分评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最低要求: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7.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或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者。
4.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一级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开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六、相关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所有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Email: 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0714-6573766,Email: jiwei20060302@163.com;
先进材料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6185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附件:
1.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2.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3.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4.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温馨提示
5.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