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的公告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5-04-02浏览次数:10

一、学院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成立于2023年,其前身为2016年创立的先进材料研究院有外聘专家顾问及教职工50人,包括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32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楚天学子6人、磁湖学者特聘讲座教授4人、磁湖学者青年才俊4人。95% 以上的专任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

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3专业;拥有总面积达15000平方米的教学科研用房,仪器设备1000余台,其中大型设备55台,总价值4000余万元陆续建成了信息功能材料实验室、能源新材料实验室、环境与催化材料实验室和校级分析测试中心,同时还拥有光电转换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微纳光电子器件与集成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黄石市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组建有信息功能材料、量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型电池材料4方向的科研攻关团队,研究方向涵盖了物理、化学、电子、生物、工程等多学科领域。

二、可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学院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调剂名额

调剂专业范围

其他要求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4

0702物理学

0703化学

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4电子信息

0856材料与化工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080502

材料学

1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6

三、调剂基本原则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入专业以调剂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对申请我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初试成绩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初试标准分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录取时将初试标准分以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

初试标准分计算方法:

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国家线)×100

四、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学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调剂系统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院网站(https://mse.hbnu.edu.cn/)相关公告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加入本院的调剂复试QQ通知群号另行单独通知。

五、调剂方案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将于480时开通调剂系统

(二)调剂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

2)复试设备:复试要求“双机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须能自由移动),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参照《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同时在网络视频设备上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复试规则:复试考生要严格按照《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温馨提示》(见附件2)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并做好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提交

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实人认证,确认准考信息,签署《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使用学信网帐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经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确认考生身份及准考信息,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核。审核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至指定平台并线上缴费(100/考生):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扫描件(附件4,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扫描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扫描件;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扫描件(附件5)。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环节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复试顺序随机抽签形成。复试前一天和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工作组秘书保持联系。

1)候考考生复试当天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否则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考生根据线上随机顺序,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场宣读面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读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应急预案为避免在面试过程中,出现断网等意外情况,请考生复试前预留应急电话,再次连线继续复试或启用备用复试工具,乃至另行安排其他时间重新复试。每次断网后都要重新抽题。

5)面试评分复试每个面试环节结束后,由面试评委现场进行打分。

4、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总分10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对话和答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5不同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加试。初试统考科目存在较大差异的考生需要加试,即报考07理学门类的考生调入我08工学门类,若考生没有考数学,则需要加试数学。加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或电话方式通知复试考生。加试科目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和《化工原理》,加试形式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或电话方式通知复试考生。加试科目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30%

2、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剂专业国家线/5×60%+复试成绩×4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调剂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调剂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开进行名次排序,依次录取。若总评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或不同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单独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④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3、总评成绩作为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其他拟通知事项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所有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Email: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0714-6573766Email:jw@hb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76569(办公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段内咨询,其他时间可以在群里留言交流)

调剂咨询QQ:914582834材料科学与工程2025年调剂咨询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温馨提示.docx

        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5.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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